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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2月到期的省基金、省重点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8年12月10日 19:01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及海南省科技厅要求。2018年12月到期的省基金、省重点项目必须于2019年3月2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逾期将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到期清单详见附件1,清单属初步整理,如果有遗漏或不对的也请及时告知。验收材料具体填写要求待省科技厅文件发布后再另行通知,请项目组对照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考核指标等抓紧项目实施,加快科研成果的发表。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第三十条,项目确因不可抗拒力或政策性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可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如属上述情况确需要延期的,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与校科研处联系,同时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属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yjh505@126.com,逾期不候。延期理由需详细阐述,不能简单地描述为“论文发表周期较长,论文待发表,论文审稿中”等等,必须要有客观原因,延期时间一般写到2019年12月30日。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清单中的负责人。 附件1 省基金、省重点到期清单

2 延期申请表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 省基金、省重点到期清单

2.延期申请表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