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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16:58

各学院及基金项目申请人、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的要求及学校相关部署,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工作

(一)申报动员

1.各学院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申请。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科研领导任副组长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评审组。评审组由各学院中已承担过国家基金项目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组成,人数由各学院自定,但必须覆盖本学院的全部学科,评审组的任务是对本学院所申报项目的选题、申报书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2.邀请专家或有经验的科研人员交流经验。学院应邀请具有丰富基金申报经验的专家或学校内教职员工作讲座,介绍申报经验和要点,分析2019年度项目指南要求,提高申报质量和命中率。(二)申请书接收时间安排

1.2019年2月25日前,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申请书,形成PDF初稿,交学院初审。学院可组织或邀请具有申报经验的教师或专家组成初审专家组(校内外),学院初步评审后,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2.2019年3月5日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形成最终PDF版本。申请人、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书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如发现问题需要修改,请致电学院科研秘书退回修改。

3.2019年3月8日前,各学院提交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A4装订、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如有合作学院加盖该法人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全部为原件)及相关附件到学校科研处405室,以便科研处对全校申请书进行审核检查(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

请各学院、各申请人务必要注意时间节点,提早安排时间撰写申请书,以免耽误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时,项目负责人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申请须知中还特别强调了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加强和规范依托单位管理等内容。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对于生物安全等的保障承诺,以及所在学院或上级主管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

5.2019年生命科学部和地球科学部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

生命科学部: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历年申请与资助量等进行了调整。部分一级代码进行了拆分、合并、更改名称等;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进行了增减、细化和更改名称等。

地球科学部:根据学科发展趋势进行了调整。新增部分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部分二级代码和三级代码调整了所属一级代码。

申请代码具体变化请查阅2019年指南。申请人在填写代码时请务必查阅当年项目指南后再填写。

6.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申请开户,登录名为常用邮箱,建议用海南大学邮箱,尽量不要用yahoo、hotmail、gmail等邮箱,这些邮箱会阻挡基金委发送的系统邮件。二、结题工作

(一)负责人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到财务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填写资金决算表时,需要进行新旧科目衔接。新旧科目衔接时,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费以外,均衔接到新决算表中的对应科目。其中,原表中的管理费科目单列在新表中的最后一行,具体说明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二)时间安排

2019年2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24号前项目负责人将已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财务部门签章”处签字盖章后的最终版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提交科研处405室。(三)材料要求

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全部为原件、左侧装订;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保持一致。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不用打印论文等附件。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三、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需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时间要求为2018年12月30日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019年2月结题项目及2018年新立项项目无需提交进展报告。四、其他

(一)《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待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检索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三)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npd.nsfc.gov.cn/

(四)相关管理办法见基金委网“政策法规”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四、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科研处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66160313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格式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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