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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复印(拍照)财务票据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18:26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科技厅验收要求,验收材料中必须附财务票据、凭证等复印件,之前网上发布的验收通知里也已写明。由于我校财务凭证归档于近日进行,届时不再对外受理票据查询复印。经与校财务处协商,请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于3月15日前在校财务处205室完成明细帐打印、票据、凭证查询拍照工作。为了避免集中查询造成拥堵,现将各学院、各项目查询拍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清单见附件1):

3月4日-5日: 材化学院、海洋学院

3月6日-7日: 机电学院、经管学院、食品学院

3月8日、11日、12日:热带农林学院、旅游学院

3月13日-14日:信息学院、土建学院等其他单位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经与财务处沟通,为简化程序,这次打印明细帐、查询、拍照。附件1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可直接前往校财务处(办公楼205室)办理,不用办理会计档案查阅办理表。项目组需打印账务统计表、明细帐(盖财务章)。根据明细帐中的凭证号查询票据并拍照,要求手机或相机像素高些,拍出来的票据完整、清晰可见。此次查阅前手续简化只针对附件中的项目结题验收,其它时间遵照日常的批办程序进行。

2.建议拍照所有相关票据,以防将来补拍。拍出的票据打印后与验收材料一起胶装。与验收材料一起装订的票据顺序:账务统计表和明细帐(盖财务章)、记帐凭证(有凭证号、有支出内容)、记帐凭证附件(包括报销审批单、授权支付申请单、付款单、发票(类似几十元一张的邮寄费、的士费等小额发票可以不用附)、购货清单、购货合同等)。记帐凭证与记帐凭证附件放一起,不要错开,即每次报销的所有单据放一起。如果票据很多,在不影响票据足够清晰的情况下,可将多张票据放在一张A4纸中打印,双面打印。

3.财务处会计档案非常重要,请拍完后完整地归回原位,以免错位或丢失。

关于项目验收补充两点:

1.请将项目所有成果附上,包括第一标注和非第一标注的论文。

2.省基金项目验收需要额外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最终科技报告,刚刚接到省科技厅通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域名刚更换为http://218.77.186.200

附件1:到期省基金、省重点项目财务票据查询拍照安排时间表

联系人:游建华电话:66293351

科研处

2019年3月1日

附件1:到期省基金、省重点项目财务票据查询拍照安排时间表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