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琼教高【2019】51号)要求,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评审认定工作依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2号)、《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重点领域:
1、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具有我省特色的重点产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
三、基本要求
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30人;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并电子版)和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一份并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405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66167932 信箱:hnkjkfb@163.com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