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您申报的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经立项,请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填报项目任务书,如果还不能填报,请等系统自动生成后再进行填报,填报任务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填写项目任务书,任务书起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2021年4月17日,首页及计划进度处都要修改,系统中提交任务书截止时间:4月28日。项目组在线填报完任务书后,及时在线提交单位管理员,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状态时再下载打印,请打印一式四份,A3双面中缝装订(必须打印出清晰的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参加单位盖章后报送校科研处。纸质任务书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或省科技厅在线审核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组成员及排名、考核指标等按照申请书填写,各科目具体预算比例参照申请书填写,其中设备费和绩效支出必须按照之前报送给省科技厅的具体数值填写。
二、对于有参加单位且需要将部分经费外拨的项目,则必须在“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用文字详细说明专项拨款中海大和参加单位的经费分配情况,详细列出各预算科目分配的具体金额,以便届时转给参加单位有充分的依据,再者,实行网上报销时,必须体现海大经费部分各科目明细。
三、按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琼科〔2018〕58号),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第一标注,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四、项目执行到期后,依托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将书面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游建华联系电话:66293351
附件:省科技厅立项文件(请下载留存)
科研处
2019年4月19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省科技厅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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