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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

2019年07月25日 15:3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20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体现国家重大战略和“双一流”建设需求,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优先考虑符合《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附件2)中涉及的系统布局区域和领域的野外站。

2.具备齐备完善的实验场地和基础设施,实验场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或具有未来三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说明。

3.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五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有能力承担国家级科研任务。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5.在遵循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承诺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详细要求见通知及《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附件3)。

二、申报组织

本次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站建设申报,旨在推动高校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目前国家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见附件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关于开展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建设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鉴于教育部暂未出台野外科学观测站相关管理办法,各单位可参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附件5)。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组织,于8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报送申报书(一式4份,附光盘)到办公楼405室,限推荐申报1项,逾期不予受理。

鉴于教育部科技司采取限项申报,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2项进行申报。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66167932 信箱:hnkjkfb@163.com 2019年7月25日附件1. 关于开展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国科办基[2019]55号)

附件3. 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

附件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218号)

附件5.《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71号)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