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省基金、省重点项目验收的预通知

2019年08月09日 00:39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9年12月及2020年年初到期的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附后)将于2020年3月中旬提交验收材料,请您们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请对照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加快成果的发表,验收材料提交要求及验收方式待省科技厅发文后再在校园网上发布,请您们及时关注科技处网上通知。

根据海南省科技厅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往年验收经验,请项目组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海南省科技厅各类项目,成果必须为第一标注,即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见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第四十一条,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第二十五条。

2.项目立项后,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项目超过1年或项目实施周期过半仍完全或基本没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将被强制终止。见《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第三十三条。    

  3.任务书中有承诺自筹经费的必须保证自筹经费到位,自筹经费支出不足任务书约定的80%将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见《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琼科〔2018〕58号)第二十条。自筹经费也必须提供支出凭证。

4.项目任务书中有预算绩效支出的,验收前最多只能发50%,剩下的验收通过后再发放,否则将严重影响验收。见《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7号)第十七条。按照我校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绩效必须在第一年之后,提交了年度进展报告后才能发放。5.项目一般不允许报销自驾车汽油费和普通办公耗材费用;不允许报销专利维护费用。

  附件为整理出来的项目清单,如有遗漏或不对的地方,请及时来电确认,届时省科技厅也会清理一遍。

附件:2019年12月及2020年年初到期应提交验收材料的省基金、省重点项目清单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yjh505@126.com

科技处

2019年8月9日//www.hainanu.edu.cn附件:2019年12月及2020年年初到期应提交验收材料的省基金、省重点项目清单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