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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19年08月25日 16:26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批准项目计划书填报已经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批准通知中的要求和通用计划书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计划书。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

(二)资金预算表及说明:资金预算为直接费用预算,不涉及间接费用,请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各科目预算建议不要高于《申请书》中对应科目数值。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请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

请不要删除经费预算说明方框最下端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但需保留这些字样)

(四)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修改意见”栏有明确修改要求,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注:“通讯评审意见”栏的评审意见,不作为修改依据。

、纸质版提交

(一)待NSFC网上审核通过后(系统中状态显示“NSFC已审核”或“等待NSFC接收纸质”),请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右下角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在预算说明页面和《计划书》尾页两个地方亲笔签名后,交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请于2019年9月23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加盖“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公章”。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为无纸化申请项目,在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同时,还需提交2份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

五、时间要求

计划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

计划书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

六、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66160313

学校国自科基金QQ交流群:199391724

海南大学科技处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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