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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意见的公示

2025年12月08日 11:37

受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有关规定,海南大学近期组织专家组对261首次申请验收的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验收意见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及验收意见有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验收意见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提出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二次绩效验收评价材料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包括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理由、同意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复函文件、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改进或补充材料、首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及专家组绩效验收评价意见等。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函和二次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

二、除提出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科技厅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理由要有充分的客观事实和依据,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

联系电话:

1.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电话:66160313

2.省科技厅审计与监督处电话:65338292

附件:海南大学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意见清单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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