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的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原国家海洋局、财政部下达我市的各项任务指标,根据需要,现征集两个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和一个产业孵化集聚创新类子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向
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具体要求详见财办建〔2017〕38号“附件1:“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重点领域”中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重点支持方向。
二、征集项目
(一)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
项目申报材料完整,预期成果明确,申请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写依照财办建〔2017〕38号附件3-1模板,绩效考核指标对照所给附件1表中所给数值填写附件2中内容,并将填写好的附件2作为项目建议书的附件。
(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类子项目
项目申报材料完整,预期成果明确,申请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写依照财办建〔2017〕38号附件4-2模板,绩效考核指标对照所给附件1表中所给数值填写附件2中内容,并将填写好的附件2作为项目建议书的附件。
三、征集期限
请注册于海口市且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5份)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yjjfz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链接http://zzgj.haikou.gov.cn/xxgk/tzgg/201910/t20191017_1447152.html
1. 项目建议书绩效指标参考数值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3.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期间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7〕38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 小刘 0898-6861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