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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科技报告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0:4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科技厅及《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的要求,在研的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填写年度科技报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填报范围:在研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创新团队)。

2.填报时间:2019年11月25日前必须完成。

3.填报方式:网上在线填报、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4.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用户名为项目负责人当时申报项目时注册的邮箱地址,密码为当时项目负责人自己所设。如果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找回。进入系统后,点击“填写科技报告”进行填写并提交,其中“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编制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确保清晰可辨。省基金年度科技报告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yjh505@126.com

                   科技处

                2019年11月13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