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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委2020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2019年11月19日 18:04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于2020年1月16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并联系校科技处进行审核,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联系人:秦春秀

电话:66160313

地址:办公楼405室

校科技处2020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和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的三边合作协议,2020年双方拟联合征集合作研究项目,鼓励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智慧物联网”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经过三方协商,中日韩前瞻计划(A3)2020年度的合作领域是“智慧物联网”(IoT with Intelligence)。

(二)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信息科学部代码(F0207)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资助规模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日韩三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JSPS和NRF递交项目申请。

4.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 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申请或者参与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书撰写要点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47.htm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与日方和韩方合作者共同填写的本指南所附《英文申请书》(附件1)。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

5.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的一致。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外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项目申请接收。

1.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7日下午16时,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书撰写请参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中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相关要求。

2. 纸质申请书接收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乐君 荣念赫

电 话:010-62327780,62326998

传 真:010-62327004

Email:zhanglejun@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附件:1.英文申请书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英文申请书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