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填报2019年省基金(高层次人才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17:14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科技厅审定,现将2019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高层次人才)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切实履行法人责任,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完善所需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动物、实验数据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项,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参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于2020年1月6日前网上在线提交任务书(由于还需要省科技厅审核,且寒假将至,建议尽量提前提交),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状态后,下载打印,并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必须打印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科技处。任务书中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各科目具体预算、考核指标等按照申请书填写。项目若有校外参加单位,则参加单位处必须加盖公章。

四、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基金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第一标注且相关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审的确认依据;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五、项目执行到期后,依托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将书面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游建华电话:66293351

附件:项目批复立项文件(请自行下载保存)

科技处

2019年12月27日附件:项目批复立项文件(请自行下载保存)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