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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 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0年03月05日 16:20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大学对口支援海南大学合作协议,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现启动2020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围绕海南省科技创新的需求,基金重点支持

1.无人岛人居条件关键技术研究(支持5个项目)

2.“陆海空”三个方向(支持5个项目)

陆:耐盐作物育种与栽培。

海:深海装备、海洋信息工程、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海洋生物探索等。

空:装部队装备口和军民融合口的无人机装备制造、量子通信、无线通信、遥感卫星感知等。

每个联合项目10万元(海南大学资助5万、天津大学资助5万),共10个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较好的工作基础。

3. 项目结题时要求在2020年内完成双方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各级各类产学研项目1项。

4.天津大学申请人要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在科技系统进行项目结题。

5.天津大学申请人原则上每年至多只能申报1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天津大学科研院2020年度各类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仅支持1项)。

6.项目周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项目经费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执行完毕)。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天津大学申请人对接海南大学教师共同完成《2020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天津大学申请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系统(kj.tju.edu.cn),点击首页的“项目申报”图标,选择“关于申报2020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填写项目信息(项目分类选择“战略布局-产学研培育”),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自主创新基金申请书(见附件),命名:两方申请者+所在学院+科研题目。网上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2020年3月20日。

请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提交到海南大学科技处。

2.评审工作由海南大学科技处组织。

3.两校科技部门联系人

天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朱文宇

电话:13516102802 022-27405745

邮箱:gxb@tju.edu.cn

海南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刘建华

电话:13637640627 0898-66163260

邮箱:ljh165@126.com 科技处

2020年3月5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申请书

//www.hainanu.edu.cn附件: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