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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年03月06日 22:45

                  琼科〔2020〕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因考虑到一线医务和药物科研人员正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药物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暂不需要申报第一批项目,海南省科技厅将专门针对医药领域单位的科研人员适时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账号。已在该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首次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学校科技处再进入系统确认即可。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校科技处)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校科技处)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申请书→交所在学院汇总、评审(截止时间由各学院定夺)→学院报送结果至校科技处(5月8日前)→校科技处反馈盖章后的各项目承诺与推荐意见(5月9日前)→学院反馈至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在线提交(5月12日前)→校科技处在线审核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按照申报指南,面上和青年项目限项,各学院请按照限项数量进行遴选推荐,不得超报,具体限项名额待开学后或近期会告知各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青年项目数量不应低于面上和青年总和的1/3;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各学院限项指标限制;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0周岁者,亦不受各学院限项指标限制。其他限项规定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单位公章指的是法人单位公章,我校为海南大学公章,并非各学院公章。

(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推荐函由校科技处办理并上传。

(五)申请书中自筹经费及其它来源经费请填写0。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人本人。

(六)根据学校有关精神,机关部门人员如需申报省基金,按照学科归属通过学院一起竞争评审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学院不能拒绝机关部门人员申报的项目参与评审。

(七)根据《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1号)第十五条,担任副处级及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不能申报省基金面上或青年基金项目。

(八)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终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九)申请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量力而行,如果立项,考核指标不能消减,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项目立项后,我校不允许延期。

(十)根据《海南省自项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第十五条,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则必须与校外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中。

(十一)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建议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预算科目金额尽量集中,不要过于分散, “其他支出”如无特殊需要,请填写“0”。设备费请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

(十二)关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的填写。对于面上、青年及高层次人才基金项目,由于金额不大,建议将“绩效支出”填写“0”,“间接费用”则填写总金额的5%;如确需要预算“绩效支出”的,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0号),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间接费用-(减)-绩效支出”=项目总经费的5%(即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后的20%。对于创新团队项目,也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间接费用-(减)-绩效支出”=项目总经费的5%(即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后的20%。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17:00,届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由于限项,各学院需要先进行评审筛选,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拟定。创新团队及高层次人才项目虽然不限项,但也请按照各学院面上、青年截止时间提交学院,以便学院汇总。学院评审完后,请及时统一将推荐清单纸质版(签字盖章,见附件2,)、清单电子版、承诺与推荐意见(签字纸质版,每个项目一份,模版见附件3)各一式一份于2020年5月8日前报送校科技处,以便科技处能及时将盖章后的“承诺与推荐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再反馈给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彩色扫描上传提交后,校科技处再对照清单在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

(二)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系人:校科技处 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13976487966  

E-mail:yjh505@126.com

(二)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赵永   联系电话:13086005408

附件:1.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各学院推荐清单(模版)

3.承诺与推荐意见(模版)

      校科技处

                                   2020年3月6日//www.hainanu.edu.cn1.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www.hainanu.edu.cn2.各学院推荐清单(模版)

//www.hainanu.edu.cn3.承诺与推荐意见(模版)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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