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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2日 18:04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我厅拟在全省围内征集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开展项目储备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拟申报项目的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一)2027年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建项目

经前期对相关产业进行摸底,综合考虑产业规模、投资意向等因素后,拟将南药热带香饮料等2个产业作为2027年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建项目重点申报方向。其他产业如有需求且符合申报国家产业集群标准的亦可申报。我厅将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及产业发展需求,择一产业向农业农村部进行申报。

(二)2027年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

热带经济鱼椰子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分别2024年和2025年获批建设。2027年拟开展2个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建设,请各市县及相关单位积极谋划、筛选续建项目。同时,对于已纳入总体建设方案的续建项目,需重新申报。2个产业集群涉及的市县具体如下:

1.热带经济鱼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次续建项目

热带经济鱼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涵盖儋州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澄迈县、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等8个市(县)。

2.椰子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次续建项目

椰子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涵盖海口市秀英区、文昌市琼海市、定安县琼中黎苗族自治县5个市(县、区)。

二、重点支持方面和负面清单

(一)重点支持方面

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上中下游各环节横向协同、纵向贯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质量标准、科技服务、联农带农等环节领域建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水平。

(二)负面清单

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建设旅游项目设施;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事业单位不得承担生产经营性项目,不得以项目名义为经营主体采购设备和建设设施,不得对承担的建设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三、项目资金分配

(一)资金分配说明

1.单个项目申报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集群下达资金总额的20%其中,新建项目及热带经济鱼、椰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申报额度分别不超过1200万元、1000万元和1400万元

2.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原则上可不需要安排配套资金;

3.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实施主体给予支持

(二)资金测算说明

1.投资总额=中央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其中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作硬性要求;

2.原则上对于安排给企业的中央财政资金,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资本投入。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遴选

1.土地要素保障:项目前期土地要素保障相关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租赁合同及用地审批文件、环评材料等;

2.配套资金能力:建设主体应具有实施项目配套资金能力;

3.资金测算合理:对建设内容,要详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所填金额真实;

4.促进产业发展:支持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结构调整等有拉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和相关项目科研事业单位须聚焦产业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强化统筹与资源整合,以产业化需求为牵引,杜绝非产业化、碎片化的研究及实施内容

(二)申报材料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产业实施主体抓紧谋划、筛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按要求填报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科研事业单位填报),汇总后报送至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我校(海南大学)要求:请相关学院组织相关产业实施主体抓紧谋划、筛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按要求填报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27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学院统一整合、筛选后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送校科发院(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300133@hainanu.edu.cn)

特别说明

如后续农业农村部印发有关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以农业农村部通知为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898-65329462。

海南大学科发院联系人:游建华 耿加美


附件1.2027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汇总

    2.2027年xx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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