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签订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7年04月05日 17:16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信息已经由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发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签订任务书,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好人力、物力,结合项目资助经费,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动物、实验数据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用以前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写任务书,用户名是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密码为项目负责人当时自己所设。《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等内容按申请书填写。

3.项目起止年月应与申请书中的保持一致,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4.填报经费预算时请认真仔细,今后报帐都是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表来执行,自筹经费不填写或填写“0”,根据《海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办〔2015〕26号),项目经费表中的“间接费用”即是科研管理费,请预算专项经费的5%, “绩效支出”请填写“0”。燃料动力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自驾车汽油费不在其中。

5.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正确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

6.任务书中最后一页“项目签批审核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承诺请签名,依托单位指的是海南大学,不用学院盖章。

7.项目任务书填好后,在系统中提交,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下午5:00。待学校及省科技厅审核无误,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或“已受理”状态时再打印。 任务书打印注意事项:请打印(或复印)到A4纸双面,一式3份(必须显示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纸质材料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校科研处。 附件:2017年省基金立项清单 联系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2017年省基金立项清单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