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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0日 18:05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7〕120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7年6月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项目依托学校须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5.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7年7月20日。请各中检单位于2017年7月28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送纸质材料,材料排列顺序需与《中检汇总表》项目顺序一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联 系 人、联系电话:刘杰,010-58802730范明宇,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

四、其他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下载。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海南大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7年6月19日海南大学中检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

(2)阶段性成果2份,其中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2.项目负责人请于2017年7月6日前在线填报中检信息,科研处7月7日在线审核。

3.其他事项按上述通知要求进行。

4.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

//www.hainanu.edu.cn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www.hainanu.edu.cn2.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海南大学)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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