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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度“海南大学校内专项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7年06月22日 11:32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学校科研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水平和竞争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海南省经济的发展,同时促进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已启动2017年海南大学科研专项项目的申请,支持类型分为基础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科研团队培育专项。在公开申报期间,共收到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123项,科研团队培育专项申报书22项。经过专家评审,现确定资助基础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5项,名单见附件。科研团队培育专项8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础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1、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资助期为二年期,2017年安排经费2万元,研究期限为2017年1月—2018年12月。第一期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中止剩余经费的资助。

2、项目开展的研究内容等与申请书一致,不能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关键研究内容。

二、科研团队培育专项

1、项目资助总经费为20万元,资助期为二年期,2017年安排经费10万元,研究期限为2017年1月—2018年12月。第一期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中止剩余经费的资助。

2、项目开展的研究内容等与申请书一致,不能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关键研究内容。

三、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经费开支范围应符合《海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接受所在单位及学校的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开支,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直接研究经费,无间接费用列支。

四、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录入

为方便研究的开展,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纵向项目-项目新增,完成“立项信息”、“项目预算”、“到账经费”的录入。立项信息中:项目来源填“海南大学”,项目级别“校级”,项目分类中:青年项目选填“青年基金”,团队项目选填“海南大学校内科研专项项目”,财务编码都暂填为“1”。

项目经费按2017年度填写,如青年基金为2万元,团队项目为10万元,预算经费也请按2017年安排的经费录入。项目录入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66160313,联系人:秦老师,电子邮箱:hd10589@hainu.edu.cn

科 研 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2017年海南大学基础研究(青年基金)立项项目共25项

2017年海南大学科研团队培育专项资助项目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