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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17年09月03日 09:08

各学院、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批准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下载电子版的批准通知。按批准通知中的要求和通用计划书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计划书。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编制经费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

(五)正文:

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四、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计划书“预算说明书定额”请在系统下载填写,不能用申请书时的预算说明书模板,立项计划书填写的预算说明书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三项要求。

五、科研处要求计划书提交的时间

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11点前(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

计划书纸质版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22日。

请各基金项目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s://isis.nsfc.gov.cn,务必在9月8日前完成计划书并上传,9月19日-22日期间,项目负责人双面打印纸质计划书3份(负责人须亲笔签名,务必注意所提交的电子版计划书的版本号应与纸质的一致)交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六、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66160313,基金QQ交流群:1993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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