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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017年09月05日 09:32

各有关单位:

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补充事项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根据学校有关精神,机关部门人员如需申报省基金,按照学科归属通过学院一起竞争评审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学院不能拒绝机关部门人员申报的项目。

2.各学院在评审省基金项目时,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力求公平、公正。

3.担任学院副处级及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或机关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不能申报省基金面上或青年基金项目。

4.各学院必须在9月15日前将评选出来的项目清单(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校科研处,以便科研处在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按照申报指南,各学院推荐的青年基金项目数量不应低于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总数的1/3。查新报告不是必备附件,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查新。

附件:学院2018年省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申报清单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科研处

2017年9月5日

//www.hainanu.edu.cn学院2018年省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申报清单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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