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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量化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14:49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年度绩效量化即将开始。因量化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指派专人认真审核已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中和即将导入量化系统中的有关科研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次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二级单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形式审核及抽查。如果发现二级单位在审核工作中存在马虎草率、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导入量化系统的所有科研项目、成果等,都必须在本单位进行逐项公示,公示材料、系统信息必须一致,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后方可发放相应绩效奖励。科研处也全程接受各类举报和争议处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11月7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