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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的通知

2017年11月16日 09:48

各相关学院、各国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填报的项目为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立项项目和2017立项项目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用户名为邮箱)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和提交进展报告。若项目负责人忘记登记用户名,请与科研处联系。如忘记密码,请在登录界面按要求找回密码。

三、进展报告网上提交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前。同时提交2份纸质材料到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送交科研处存档1份,学院留存1份(可作绩效发放的审核依据)。

四、《进展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报告正文中“重要研究进展”,是指2017年度项目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研究进展,应作真实和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并注意在进展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进展报告中实验中遇到的不可抗力及其他问题均应在“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中如实说明。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

4.该项目预算在2017年若有调整的,需在进展报告中 “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详细说明,以备日后审计检查

5.正文填报内容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并在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6.项目所取得的论文和取得的奖励、专利等成果,请通过ISIS系统直接链接登录“成果在线”按要求格式导入,并按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同时列入报告的成果必须是2017年产生的成果且为已标注成果。

7.按国家基金委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基金委会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个人信誉记录。

科研处联系人:秦老师,电话:66160313。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需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清单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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