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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28日 14:59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琼教高〔2017〕258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结题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厅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网上申报网址为124.225.62.14,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申报者需从网上提交如下材料:

(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

(2)经费使用情况表

(3)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原有申请评审书

(5)中期检查报告

(6)变更申请表

(7)研究成果

温馨提示:网上提交附件要求:经费使用情况表请到校财务处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盖有省教育厅公章)、原有申请评审书请扫描后上传,研究成果也扫描后请上传,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请扫描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进行上传,专著请扫描封面、目录及标注页即可,专利、获奖等成果扫描后上传。所有扫描上传的材料容量不能过大,尽量采用容量小的格式进行上传。

2、项目结题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执行,结题标准参照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第四款,未达标准的请不要报送结题材料。

3、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4、 结项材料中封面“承担人员”处应写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结题汇总表中“项目成员”请与原申请书保持一致。

5、项目需填写《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4)。

6、附件2“结项材料统一格式”中的“结项材料目录”要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一一对应(包括先后顺序),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也要一致。

7、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详细填写教育厅编制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3),材料的整理请按照附件2【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装订。完整、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二份(A4纸)经单位审查后于2018年3月8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温馨提示:请不要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著作、教材或其他材料提供2本(册、件)原件,如有用数据库光盘结题着请提供2张光盘,并且粘贴在结题材料的后面,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后,恕不退回。

8、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提交学院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纸质一份、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9、联系方式:人文社科类联系电话:66279010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 1042017497@qq.com

自然科学类联系电话:66155712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jh165@126.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经费使用情况表

5.中期检查报告

6.结题汇总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科研处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结题材料统一格式

附件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附件4:经费使用情况表

附件5: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6:结题汇总表

附件7:学科分类与代码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