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29日 18:06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8〕15号 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研究,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的生动实践,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科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为做好2018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本专项任务项目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确定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者须依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拟资助重点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每项资助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2.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党和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

(1)重点项目主要面向长期从事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或具有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经验的院士专家团队。

重点项目申请者条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一般项目申请者条件: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申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1月2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请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中国工程院一局教育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88。

联系人:刘元昕,联系电话:010-59300233;传真:010-59300224;电子信箱:lyx@cae.cn。

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科司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海南大学申报要求:

1.《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2份,其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到1042017497@qq.com信箱,以单位集中报送。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评审书》。

2.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3月9日,逾期不候。

3.其他事项按上述通知要求进行。

4.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

//www.hainanu.edu.cn附件: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