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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省基金项目任务书的注意事项

2018年03月16日 22:21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科技厅审定,现将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切实履行法人责任,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动物、实验数据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项,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终止时间应与申请书中的时间完全相符。请于2018年3月21日24时前在线提交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状态后,下载打印,并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签字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必须显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研处。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填报任务书注意事项如下:

1.填报经费预算时请认真仔细,今后报帐都是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表来执行。专项经费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预算,尽量集中,不要过于分散。燃料动力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自驾车汽油费不在其中。自筹经费不填写或填写“0”。

2.绩效支出和设备费必须与刚刚填写的excel表预算科目中的“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绩效支出)”和“31002-资本性支出(=设备费)”完全一致。对于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由于当时的申请书中无预算明细,按照《海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3号),间接费用的60%为绩效支出,40%为学校和学院间接费用。如果刚刚填写的“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绩效支出)”为0,倒推计算,则间接费用填写为0,即学校、学院不扣除间接费用(此次允许);如果刚刚填写的“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绩效支出)”不为0,如3000,倒推计算后,得出间接费用为5000(3000÷60%),两者的差值5000-3000=2000即为学校、学院的间接费用。

3.对于省基金创新团队项目,由于当时的申请书中已经有相应的预算明细,此次任务书的各预算科目数值只能小于或等于申请书中各预算科目的数值。 

四、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审的确认依据;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五、项目执行到期后,依托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将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组织验收。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附件:1.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xls

  科研处

  2018年3月16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1.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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