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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2018年05月14日 10:19

各相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我校已结题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继续使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暂在原项目账户留存使用,继续支持项目负责人后续研究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后续研究计划的需要及相关财务规定合理规范支出。2016年结题的项目,结余经费应于2018年12月前执行完毕。到期如经费仍有剩余,学校收回经费,按原渠道返还基金委,不再返还原项目负责人。

附件: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联系人:秦老师,电话:66160313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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