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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8年07月31日 23: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和科技合作方向的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在线申报

  (一)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账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我校未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学校科研处再进入系统确认即可。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4.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必须打印出清晰的阿拉伯数字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按有关要求提交。

  (二)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必须出具材料真实性申明和推荐函,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三、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七份(双面,至少一份原件,建议统一用蓝色封皮胶装)、材料真实性申明一式一份(单独递交,格式见附件5,是为了满足以上通知第二(二)点的要求),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建议统一用蓝色封皮。

  (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六)项目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项目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则必须与校外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模版见附件3、4),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双方课题负责人签字、法人单位盖章。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中,正式提交后,打印出有水印的申报书中参加单位意见处还需盖参加单位法人单位章(相当于往返两次)。按照申报指南(见指南第二大点),合作单位是企业的,合作企业必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等。还必须提供企业参与人员学历、职称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一年以上)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企业分配的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如果与企业合作申报,则必须详细了解合作企业的资质、信用、管理等,确保符合申报指南中的要求,确保能圆满完成所分担的任务,确保将来项目验收时,能提供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的合理票据等(如果项目立项)。

(七)“其他支出”一般不作预算,确需要预算的,则必须详细说明预算理由和明细。申请财政经费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经费预算表中“其他支出”请预算一定数额的财务验收审计费;“其他支出“不能预算设备费、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出版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以上已经预算完的科目。设备费请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设备费一旦预算,今后一般不作调整,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

(八)关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填写。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0号)和《海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3号),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绩效支出=间接费用*60%;“间接费用-(减)-绩效支出”一般为项目总经费的5%(即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一般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后的20%。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可行性报告填写预算用途及依据时可参照如下进行填写,“按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7号)、《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59号)和《海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3号),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为激励科研人员而安排的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核定,在项目预算中明确,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阶段支出,项目实施期内发放比例不超过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出剩余部分。项目终止、不通过验收的,不得继续安排绩效支出。”

(九)项目考核指标请根据项目实际如实填写,过高将影响项目验收。项目执行期为两年,即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果立项,将不允许延期。特别是考核指标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一旦立项,将不能更改,验收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

(十)根据申报指南“一(十二)”,项目实施需要试验和示范基地的,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科研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十一)纸质版“八、项目附件清单”中列出了项目申请人所附的附件清单,必须将清单中列出的附件按顺序与正文一起胶装,可多,但不能少。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请从在线申报系统申报书附件列表中下载打印。

四、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07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12:00。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建议国庆前网上提交,以便有问题时能及时退回修改。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海南大学科研处(办公楼405室)

  六、申报咨询电话

校科研处:电话:66293351  联系人:游建华

E-mail:yjh505@126.com

申报指南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咨询:

高新技术方向:省科技厅高新处,电话:65309922;

  现代农业方向:省科技厅农村处,电话:65342626;

  社会发展方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电话:65356955,6535872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

  附件:1.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指南.doc

  2.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59号)

3.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牵头申报)

4.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参加申报)

5.材料真实性声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大学

              2018年7月31日??附件:1.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指南.doc

2.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59号)

3. 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牵头申报)

4. 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参加申报)

5.材料真实性声明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