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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年07月31日 23:1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在线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账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我校未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学校科研处再进入系统确认即可。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如有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可通过附件上传;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纸件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请书(正式版申请书应有水印号,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面材料,必须打印出清晰的阿拉伯数字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建议统一用蓝色),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如有合作单位,则合作单位盖章后,由各学院按限项指标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件材料一式一份(双面、原件、蓝色羊皮纸胶装),纸件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指海南大学,由学校统一办理盖章)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统一采用蓝色封皮的羊皮纸进行胶装),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请各学院按照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开学后会告知科研秘书)要求进行遴选、评审推荐,各学院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力求公平、公正,对照指南,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确勿浪费指标,学校将择机抽查学院评审情况。由学院统一报送一份纸质申请书(原件、显示水印号)及学院推荐清单(学院签字盖章)至校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各学院推荐的项目中青年基金项目数量不应低于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总数的1/3。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申请当年1月1日(指2018年1月1月)未满30周岁,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的,可自由申报,不受各学院限项指标限制,各学院在推荐清单中备注。

  四、时间要求

  (一)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由于限项,学院需要先进行评审筛选,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拟定。学院评审完后,请及时将推荐清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校科研处,以便科研处能及时对照清单在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

  (二)各学院统一报送纸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7:30。

  (三)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省基金青年及面上项目分三档,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档之间不能跨档。即申报10万元的如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立项,则立项经费就为10万元,评审不通过,也不会降档到8万元、5万元。最终全省立项数量中,5万元占比一般较多,请各位老师在填报申请金额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考量。自筹经费及其它来源经费请填写0。申请书中的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人自己。

(二)根据学校有关精神,机关部门人员如需申报省基金,按照学科归属通过学院一起竞争评审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学院不能拒绝机关部门人员申报的项目参与评审。

(三)根据《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1号)第十五条,担任学院副处级及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不能申报省基金面上或青年基金项目。

(四)项目执行年限不超过三年,一般填写三年,即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果填写两年,则必须确保两年内能完成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因为项目一旦立项,将不允许延期。

(五)申请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量力而行,如果立项,考核指标不能消减,第一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六)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第十五条,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则必须与校外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中,正式提交后,打印出有水印的申报书中参加单位意见处还需盖参加单位法人单位章(相当于来回两次)。

(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预算科目金额尽量集中,不要过于分散, “其他支出“如无特殊需要,请填写“0”,“其他支出“不能预算设备费、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出版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以上已经预算完的科目。设备费请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设备费一旦预算,今后一般不作调整,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

  (八)关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的填写。对于面上及青年基金项目,由于金额不大,建议将“绩效支出”填写“0”,“间接费用”则填写总金额的5%;如确需要预算“绩效支出”的,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0号),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间接费用-(减)-绩效支出”=项目总经费的5%(即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后的20%。对于创新团队项目,也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间接费用-(减)-绩效支出”=项目总经费的5%(即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后的20%。

(九)纸质版“八、附件清单”中列出了项目申请人所附的附件清单,必须将清单中标黑的附件按顺序与正文一起胶装,可多,但不能少。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请从在线申报系统申报书附件列表中下载打印。

  六、申报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附件:1.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各学院推荐清单(格式)

   3.《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大学

                      2018年7月31日

//www.hainanu.edu.cn1.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www.hainanu.edu.cn2.各学院推荐清单(格式)

//www.hainanu.edu.cn??3.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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