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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30日 09:14

国科资便字[2015]233号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服务协议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事务所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入围结果将于近期公布。为保障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入围事务所承接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审计业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请有关事务所将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于2016年1月15日17:00前上传“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以下简称“财务验收审计系统”)。

二、已在规定时间签订业务约定书并上传财务验收审计系统的事务所,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财务验收审计工作,并于当日17:00前将财务验收审计报告上传系统。

三、2015年12月31日前未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审计工作,待“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名单公布后,按有关要求开展。

请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未按要求开展财务验收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报告,财务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8588751 58881637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2015年12月28日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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