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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申请书并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6年04月22日 22:40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等材料已经反馈,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前来统一领取,然后转发给项目负责人,其中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立项文件作为项目验收时必备的支撑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保存好,项目验收将对照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

201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已经下达,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任务书中的预算加快项目及经费的执行,报销时请将任务书的封面和预算页(已盖科研处公章)等复印,并牢记自己项目的财务编码(见附件)。由于将来很有可能实行网上报销,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信息于2016年4月30日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中,以便统一推送到财务系统中,有关录入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录入只需录其中三个栏目的信息,即“立项信息”、“项目预算”和“到帐经费”,每录完一个栏目必须点击“保存”。

2.立项信息栏中项目级别:“省部级”;项目来源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立项日期“2016.01.01”;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日期参照任务书中的“项目起止时间”;财务编码详见附件发放清单中的财务编码。

3.项目预算栏中各科目预算与任务书必须完全一致,学校间接费用和学院间接费用详见附件清单中的信息。

4.到帐经费栏中 拨款单位:海南省财政厅;到帐时间:2016.04.05;本次到帐经费:与立项总经费相同;学校间接费用(管理费)和学院间接费用(管理费)与第3点相同。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附件:2016年省基金申请书、任务书发放清单

科研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2016年省基金申请书、任务书发放清单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