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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6年07月22日 09:25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200号)已下发,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内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 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二、项目申报 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省科技厅只可推荐推广应用类项目,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16年7月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审核。具体详见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三、省科技厅审核推荐处室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推广应用类项目审核推荐联系处室: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联系人:东方、王飞,联系电话:65329449、65343316。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11日海南大学科研处联系人:游建华;电话:6629335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7月29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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