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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立项项目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6年10月21日 09:22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立项项目第一笔经费已在财务建账完毕。为方便项目负责人能及时开展课题,进行经费支出,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将项目计划书相关内容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有关录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工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纵向项目”—“项目新增”,录入信息包括“立项信息”、“项目预算”和“到账经费”等,每录完一个栏目必须点击“保存”。

2.立项信息栏中,项目组成员录入必须与计划书中一致;财务编码(见附件1),必须保证正确,否则无法推送财务;

3.项目预算栏中,要选2015年及以后项目预算标准,录入系统的预算与计划书完全一致。注意:间接经费一栏中不需要填写;有外拨经费的项目,留校经费和外拨经费必须与签订的合同预算明细表一致。附件上传,从国家基金系统中导出最终版计划书上传即可。

4.到账经费栏中,拨款单位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到账时间为2016.10.9;本次到账经费金额,见附件1;本次到账 为项目直接经费,没有提取管理费。

5.系统录入完毕后,请填写项目推送确认单(见附件2),交学院汇总后,由学院发送电子版到qcx329@126.com,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本。

因系统项目太多,届时审核以学院发送的电子版推送单为准,审核无误后科研处打印推送单统一送交财务处。电子版发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此后录入系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直接打印2份推送单,待科研处审核无误,自行送交财务处。

如需咨询,请联系科研处秦春秀,电话:66160313。

科研处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直接经费到账第一笔款)含到账金额和财务编码

附件2:海南大学科研项目推送确认单空表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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