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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及申请延期的通知

2016年12月09日 18: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份前到期的省基金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可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7),每个项目可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可申请延期的基本条件是2016年12月才到期的项目,2015年12月及以前到期的项目不能申请延期。

2.结题材料统一按照附件1《201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6份,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建议统一用蓝色),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验收证书(附件4)中的“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先草拟,并录入,总结报告(附件2)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由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技术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请根据项目本身,自己编写,验收证书中“验收日期”和“验收批准日期”不填。

4.省基金验收材料必须附上财务支出主要凭证,包括财务流水账、报销封面、发票复印件(至少80%)等,整套凭证第一页盖财务章,加盖骑缝章。

5.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任务书/计划书(盖章后的)之前已经反馈给您们,立项文件如果没有,请从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复印。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由于任务书中没有填写具体的内容,除了附任务书/计划书外,还要附申请书。

6.纸质材料提交: “201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双面打印或复印)。

电子版提交3件,即“验收证书、总结报告(不用扫描附件)、结题项目清单”,请用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分别命名,如“张三验收证书.doc”、 “张三总结报告、张三结题清单”等。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yjh505@126.com。

7.报送时间:12月2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报批后,具体验收时间将由省科技厅来定。省基金验收不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采用专家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1.验收证书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草拟好并录入,验收证书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其项目组人员及顺序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及顺序一致(不能添加、删除、更换项目组人员及变更人员顺序), “验收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2.总结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学术委员会意见是否已经录入,经费决算表(附件3)中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财务是否已经盖章。3经费决算表中实际支出数填报准确数字,不能四舍五入取整数, 单位:万元,逻辑关系及算术关系要正确,其中的每个空格都必须填写,如“合计”、“结余”等,没有的填写“0”,间接费用按专项总经费的5%进行填写。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201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

2.总结报告表

3.经费决算表

4.验收证书

5.结题项目清单

6.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

7.延期申请(参照格式)

//www.hainanu.edu.cn附件1.201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

//www.hainanu.edu.cn2.总结报告表

//www.hainanu.edu.cn3.经费决算表

//www.hainanu.edu.cn4.验收证书

//www.hainanu.edu.cn5.结题项目清单

//www.hainanu.edu.cn6.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

//www.hainanu.edu.cn7.延期申请(参照格式)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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