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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

2017年01月23日 17:09

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

为落实天津大学对口支援海南大学合作协议,现启动2017年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以着力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加强海南大学青年老师的科研和服务能力的培养,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海南大学骨干教师的成长。2017年支持方向着眼于海南省十二个重点产业的研究培育。两校科研处、科研院管理部门开始受理2017年度两校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支持对接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的研究。

项目资助:项目支持5万元(天津大学支持5万,海南大学支持5万元,各自立卡)。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3.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主要参加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项目。

4.已获得此类型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给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由申报。确定申报方向后,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项目负责人双方自主联系沟通,共同完成《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

2.请双方申报者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215送分别交至双方校科研处、科研院(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两方申请者+学院+科研题目。

3.申报项目评审由海南大学科研处组织统一评审。

4.报送地址: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B203室

联系人:党修湖电话:27405745,13820969905

邮箱:gxb@tju.edu.cn

海南大学科研处行政办公楼406

联系人:秦春秀电话:66160313,13976496931

邮箱:qcx329@126.com

//www.hainanu.edu.cn附件1:2017天津大学-海南大学专项自主基金申请书

//www.hainanu.edu.cn附件2: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2017年实施方案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