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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按规定延期至2017年3月份的结项通知

2017年02月22日 18:33

关于做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按规定延期至2017年3月份的结项通知各社科研究单位:

为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后期管理工作,定期对到期课题开展结项工作,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简称《课题管理办法》)和巡视整改要求,我办近期将对延期至2017年3月的课题统一开展评审结项工作。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并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应结项课题结项材料报送至我会社科规划办。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应结项课题,我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撤销课题立项,并视情况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省社科规划课题。

请各单位加强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的中期及结项督促检查,引导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李亚琼,周卫疆,电话:0898-65336659;0898-6536508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老省委大院第二办公楼405、406室

附: 海南大学逾期未完成延期至2017年3月份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2月14日

海南大学工作要求:

1.结项材料(纸质):

(1)结项审批表一式2份,有资助经费的项目须填写经费支出情况、财务处签署意见。结项审批表电子版发到1042017497@qq.com。

(2)研究成果:①著作的提交书稿一式3份;②研究报告的提交报告文本一式4份;③系列论文的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3)研究成果简介一式4份。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3.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电子信箱:1042017497@qq.com。

附: 海南大学逾期未完成延期至2017年3月份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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