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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08年03月06日 10:20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研究的类别

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2、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申请新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下申请人需要二名同行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推荐,已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需同行专家推荐;

4、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如聘期涵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省内参加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和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家863计划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A4纸)打印(不能打印的要认真填写,字体端正,书面整洁),并另报送归口管理部门一份备案。所需申请书可在http://www.dost.hainan.gov.cn下载(政务服务→表格下载→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下载),或在校园网科研处页面的下载专区下载,网上本通知的附件亦可下载。

2、为保证项目的创新性,在报送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必须提交与该项目有关的查新报告。可在校图书馆查新。

四、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查新报告)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请书及查新报告至少一份原件),请于2008年5月23日前以单位集中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候。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发送科研处信箱:kysbch@163.com。

联系人:初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10

附件: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08年版)

2008年3月6日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08年版)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