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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2008年05月08日 08:53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人文与社会科学、教育管理改革和教学研究。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原则;教改项目要突出教学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及实习实训环节等方面改革。

二、申报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2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请;有在研教育厅项目者今年亦不得申请。

(四)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把好质量关,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同时填写“项目汇总表”(可从附件下载)。

(二)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律采用16K纸),今年项目申请可以不用进行查新。

(四)申请书中“申请人及所在学位学科点情况”由各学院或本人按有关要求填写,并由学院的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由申请者本人填写,要以学校的角度对自己的项目作出客观的评价,不能使用“建议优先资助”、“将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之类的语句。

(五)项目的时限要求:一般应用性研究,或以调研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结题的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各学院统一将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项目汇总表1份,电子文件(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1份。于6月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八)按省教育厅要求,每项申请须同时缴纳150元项目评审费,评审费由申请人支付,各学院收齐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研处代收,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附件1.申请评审书(16K)

2.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游建华,电话66293351,

E-mail: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8年5月8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1.申请评审书(16K)

//www.hainanu.edu.cn2.项目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