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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07年度科研奖的通知

2008年10月30日 18:02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原海大和原热农大的科研奖励已于2007年底颁发,但由于时间原因,尚有部分成果未给予奖励,现进行补充申报,奖励标准分别按原海大和原热农大规定的标准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充的论文指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

2、论文已获过奖励,后被检索收录的,可重新申报,但须扣除原奖励金额后奖励。

3、著作在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版但尚未奖励的可进行申报。

4、2008年度的科研论文、著作等成果将按学校制定的新办法进行奖励,在2009年执行,本次不申报。

5、材料报送要求:论文原件一份,如被检索收录,需提供证明一份;著作原件一份。请各单位将申报清单汇总后加盖公章以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并附清单电子文档),不受理个人申报。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8年11月4日,由于时间紧迫,请抓紧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6277165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8年10月30日

海南大学2007年科研成果登录表(补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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