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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09年01月13日 09:1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动员及预评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合理安排项目的分流,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

(二)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应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学院应及时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结合本学院科研方向及发展情况,具体部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尤其是分管院(系、中心)领导要认真分析本院2008年未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各学院以本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基础,并邀请具有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基金项目经验的教师组成申报项目初审专家组(校内外),应在2009年2月28日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学院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督促申请人完成申请根书修改,在申请书写作与修改过程中,由学院组织学科领域相近的教师共同参与以申请书研究内容为主题的讨论会,专人负责、群策群力,完成申请书的写作、修改。科研处将对各学院初审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和配合。

3、按照“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书各栏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供申请人修改,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

4、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二、项目申请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12月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9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2009年起合并,请依照《2009年度项目指南》中相关要求申请。

(三)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按依托单位要求提交本单位进行审核。

(四)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了适当调整,请申请者在2009年1月10日之后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电子表格(因单位代码问题,请在10日前已下载申请书的老师重新下载),按所报项目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旧版的申请书无效。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方式填写中文申请书,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多年期合作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征集项目使用)”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三、申请科学基金要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以申报日(2009年3月20日)信息为准;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要客观、准确地评述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贡献,并注明出处;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1、请组织、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到学校人事处核对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学位、职称等信息。

2、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按聘书填写(教授级高工≠教授≠研究员) 注意:“电子信箱”填项目负责人自己固定、常用的E-mail地址。

四、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与申请方签订“基础研究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于3月12日前统一报科研处。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课题申请人须签承诺书。

2、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均要盖合作单位公章,且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单位法人章。

3、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报的申请书。

4、经费预算参考“关于严格按规定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填写。特别注意:协作费是指外单位(海南大学以外)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凡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书中列出的非海南大学的合作成员)开支的各项经费均不得作为“协作费”开支。管理费(5%)、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1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开支名称及具体比例应按经费管理办法填写,如研究生劳务费不能写成研究生补贴、津贴或补助等。

5、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从2010年1月1日算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为4年。

6、附件材料是否齐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申请者的推荐信(已获博士学位者除外)或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的导师推荐信等。在导师的推荐信中,需要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六、项目初审与申报时间安排:

1、2008年11月下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项目申报通告。

2、2009年1月10日至2008年2月20日,各单位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的人力资源,整合实力。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申请书务必使用2009年新版,将初稿提交所在单位。

3、2009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各单位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 各学院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学院拟申报项目清单(附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科研处。邮箱:66293351@163.com

4、2009年2月25日至3月5日,各单位将经过本单位审阅修改过的申请书电子文档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对申请书再进行审查。

5、2009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为项目申请者修改、打印、复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时间。

6、申请者务必在2009年3月12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海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送交本单位。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7、各单位必须在2009年3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和“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送交科研处。个人提交不受理。

请各单位和申请者务必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报送者,概不受理。

七、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

(一)《2009年项目指南》于2008年12月上旬发行,随后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四)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八、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2. 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010-62327230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010-62327018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010-62327008

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010-62327019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010-62326941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010-62326943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计划局 62326980 信息中心 62317474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88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盛敏,联系电话:66293351,E-Mail:66293351@163.com

初华丽,联系电话:66279010,E-Mail:66293351@163.com

附件:1、2009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

2、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4、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

5、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需要注意的问题

(附件请用登录名和密码进入http://210.37.38.37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发布下载)

科 研 处

二○○九年一月五日 2009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由学院填写,盖章)

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 (由学院填写,签字盖章)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由申请人填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由申请人填写)

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需要注意的问题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