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基金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动员及预评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合理安排项目的分流,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
2、各学院应及时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结合本学院科研方向及发展情况,部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尤其是分管院领导要认真分析本院2014年未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3、各学院以本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基础,并邀请具有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基金项目经验的教师组成申报项目初审专家组(校内外),应在2015年3月6日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
4、申请人应按照“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和“2015年国家基金审查要点”(附件7)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找出各栏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避免非学术失败。
二、项目申请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1月中旬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5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nsfc.gov.cn,选择菜单栏的“基金指南----项目指南”)。
(二)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5年所有项目类型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登录地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右上角“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015年基金受理申请(指南及注意事项等)查阅: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5sqsl/index.html
(五)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附件1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已有基金登录号的申请人直接用原有账号登录,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具体要求如下:
请申请人将姓名、基金申请常用邮箱(邮箱务必填写正确,尽量不要用yahoo、hotmail、gmail邮箱)、职称提供给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科研秘书分配登录邮件。申请人收到邮件后,根据邮件操作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注意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登录系统后完善个人信息,包括研究领域、个人简介。
申请人在正式填写申请书前需要完成两步工作:
①激活个人信息(激活一次终身有效),证件类型与证件号务必准确无误。
②完善个人信息 。必填项有: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号码、民族、国别或地区、职称、通讯地址、最高学位、授予国别或地区、年份、电子邮件、电话等 。其中,申请书中需要的信息会自动带入申请书的申请者简表。
4、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5、申请有申请时应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一式两份。
7、附件材料要求
①提供5 篇以内代表性论著扫描文件(如果专著篇幅过大,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②如曾获科技奖励,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和国际学术性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③如获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
④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扫描文件;
⑤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的扫描文件、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
特别提示:上述附件第5 项还需提供纸质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三、申请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①请书正文请用常用的宋体或仿宋GB2312字体进行排版,下载正文WORD模板,填写后转化为PDF上传正文。
②对于正文中出现的各类图形、图表、公式、化学分子式和技术路线图等请先转化为JPG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正文相应位置。以免申请书转化时造成图片丢失。
③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简介时,请严格按照新版本申请书生成的模板撰写,不得用往年格式或自行修改格式。主要论著按示例格式要求填写。
④生命科学部和管理科学部指南要求,在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受教育经历时,请务必将硕士博士阶段的导师姓名写上。其它学部也应填写。
⑤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手写签字要求用正楷体书写,请勿使用简化的行草书写,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一致,不认可与印刷体不一致的“个性签名”,特别提醒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未按要求签字造成判断困难的基金委将不予受理。提交的2份申请书签字、盖章(合作单位)务必均使用原件。
⑥有合作单位的,请申请人在3月8日前将对方盖好章的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0,对方科研、财务部门及单位须做意见,涉及合作经费外拨的请尽量控制外拨经费比例,建议不超过20%为宜)报科研处,学校盖好章后,由申请人取回,并扫描上传至系统中。 由于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事项多,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5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附件6)、《2015年国家基金审核要点》(附件7)、《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12),同时务必仔细阅读《2015年度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面上项目的详细要求,面上项目的要求同样适用青年基金、地区基金等类型项目。
四、项目初审与申报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中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项目申报通告。《2015年度项目指南》电子版于2015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1日,各单位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的人力资源,整合实力。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
3、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 各单位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
4、2015年3月7日至3月8日为申请者修改申请书时间。 注意:每次修改会引起版本号的改变,除了封面和正文外,其它均有版本号。
5、3月9日至10日为学院形式审查及反馈申请者进行修改时间,各学院科研秘书应仔细阅读《2015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附件6)、《2015年国家基金审核要点》(附件7)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详细的审核,凡形式不合格项目一律不予接收。
6、申请者务必在2015年3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各一式一份送交本单位。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特别是有校外合作单位的)。
7、各学院于3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审查明细表纸质一式1份、申请人承诺书纸质一式1份,请将申请书按项目清单的顺序排好,并用铅笔在其中一份纸质申请书左上角标上相应序号)和“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1)”及“2015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定稿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处,同时报送一致的申报清单电子文档(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无需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和申请者务必遵守上述时间安排,个人提交和逾期提交的,概不受理。
五、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二)自2015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与参与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
(三)依托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基金管理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变化,应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六)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6760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七、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联系电话:66293351,E-Mail:66293351@163.com 附件:
1、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由学院填写,签字盖章)
2、2015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由学院填写,盖章)
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由申请人填写)
4、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填写)
5、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6、2015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7、2015年国家基金审核要点(请申请人及学院科研管理人员仔细阅读)
8、海南大学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简表(供填报基金申请书时选择)
9、海南大学承担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级职称人员,供申请人查寻以防超限)
10、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海南大学)
11、《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12、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编制说明(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13、导师知情同意函(格式)
14、专家推荐函(格式)
15、有关管理办法和参考资料(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科 研 处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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