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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2月02日 00:05

琼科〔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完善我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智力支撑水平,根据《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4〕162号),现将开展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专门的科技研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团队,有固定的科研经费投入和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

(三)与1名以上院士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建立1年以上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一)提交《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二)与院士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有人才队伍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及其工作能力与科研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盖章,入站院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成员签字,未盖章、签字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4日17:00点前,过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及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一)联系方式:海南大学科研处,洪老师,联系电话:66160313;

(二)报送地址:海南大学科研处(办公楼406房)

附件:

1、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2、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5年2月2日

1、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2、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