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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22日 17:30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语委科研办

教语信司函〔2015〕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有关省、区民委(民语委),有关高校,有关研究机构: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5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经国家语委各部门和相关专家推荐、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遴选,并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国家语委重大科研项目共6项,重点科研项目共11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20-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8-15万。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担保的相关研究机构的正高级研究人员。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并填写项目申请后,生成《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用A4纸打印5份。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二)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五)项目管理遵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执行。本年度项目要求3年内完成。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等重要事项须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申报者须在此日期前将纸质《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5份报送至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6。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永标;电话:010-66096726。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下载。

(八)请各地语委、有关高校做好本地、本单位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工作。

附件: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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