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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年04月24日 15:43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10年申报项目共分三大类,即: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三、 立项、申报数额

201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共立项18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 80项,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60项,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40项。

各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校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一)本科高校(150项)

海南大学 50项

海南师范大学 30项

海南医学院 20项

琼州学院 20项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15项

海口经济学院 15项

(二)高职高专院校(90项)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0项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0项

海南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0项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10项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0项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项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5项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5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5项

四、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二)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三)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建设进行,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四)申请评审书中的“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请项目申请人先拟好,但不能出现“建设优先资助”、“建议资助”等类似字眼,否则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各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时,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请填写附件1, 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请填写附件2。

(三)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电子文档交给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学院收齐、审核无误后,录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各学院统一将《评审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盖章)于5月14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报送至教务处,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报送至科研处,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也需分别报送。

(四)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限项要求,从中磷选50项报送至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秘书处,其中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报送12项, 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报送38项。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充分发动、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

(二)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申请评审书(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

2.申请评审书(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

3.项目汇总表

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联系人:游建华(科研处)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只报送理工农医和人文社科类及汇总表) 李 攀(教务处) 电话:66279089

E-mail:85938484@qq.com(只报送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及汇总表)

教务处 科研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www.hainanu.edu.cn1.申请评审书(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

//www.hainanu.edu.cn2.申请评审书(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

//www.hainanu.edu.cn3.项目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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