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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进行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9年06月09日 16:01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关于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83号)指出,近年来,许多高校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持续研究,编写出版的年度研究(发展)报告,对推动学科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教育部为鼓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更大的热情开展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拟遴选部分优秀年度研究(发展)报告进行重点资助,帮助其进一步提升质量,发挥作用,扩大影响。现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摸底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名称统一,整体风格一致,为连续性年度出版物。

2.编撰队伍相对稳定。

3.内容客观、数据准确、论述严谨,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学术性和应用价值。

二、提供8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简要说明《报告》的理论、应用价值及其社会反响。

三、填写《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提供一套完整的研究(发展)报告。

五、凡我校符合上述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成果,请成果完成人将有关材料于2009年6月24日送科研处。电子信箱:kysbch@163.com;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

附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登记表》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9年6月9日

//www.hainanu.edu.cn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登记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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