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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

2009年06月25日 11:30

各学院(中心、部):

为贯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引导和支持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目标,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有较好创新资源基础的领域,选择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命名和项目支持。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地方特色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命名和项目支持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或相关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

2、承担单位在本地区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

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3、要体现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

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4、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比较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材料,于2009年7月24日前将项目方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kysbch@163.com,联系电话:66293351。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请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通知栏内查阅。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编制提纲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编制提纲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