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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09年07月22日 13: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技发函【2009】2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教育部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现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8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详情见附件二《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可于2009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按要求生成并分配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组织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可向科研处获得;专家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联系获得(详情请见附件一的联系方式)。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

2.推荐书的填写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三)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四)1份及电子版请于2009年8月25日报送科研处。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附五)1份、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请于2009年8月25日报送科研处(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六)。

4.各项目完成人可于2009年9月2日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在“无效数据反馈”栏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 与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科研处。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二: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件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五: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六:回避专家申请表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66277165

邮箱:kysbch@163.com

科研处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一: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www.hainanu.edu.cn附件二: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www.hainanu.edu.cn附件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www.hainanu.edu.cn附件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五: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六:回避专家申请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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