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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9年09月09日 17:39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管理办法,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风端正。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主持项目研究。

2.重点项目鼓励高校的年轻教师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3.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09年教育部给海南省的申报名额为6项。

4.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从附件下载。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复印(包括附件),一式五份于2009年9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修订)》,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不得申报。

3.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教育部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申报。

4.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5.重点项目教育部一般资助2万元作为地方及部门高校项目研究的引导资金,所需研究经费的不足部分由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支持。

附件:1.《管理办法(修订)》

2.《申请书格式》 联 系 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1.《管理办法(修订)》

2.《申请书格式》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