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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科技部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2010年03月02日 16:18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科技部项目配套资助申报与2010年海口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同步进行,配套资助申报的项目经海口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审查、评选后,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按到位资金的30%),申报时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配套资助的项目必须是科技部立项的项目,申请配套经费基准数必须为2009.01.01-2009.12.31期间到位的经费数。

2.按照市科信局的要求,申报配套资助的项目需填写《2010年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另附以下附件:申报科技部项目时的原始申报书、2009年科技部项目批复文件、合同书(或任务书)、银行拨款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等、以上附件均为盖齐公章后的复印件,与项目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其中项目批复文件、银行拨款凭证申报时另需提交原件供海口市科信局查验。

3.项目一旦立项,将纳入海口市重点项目统一管理,到期后按照《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验收。

4.海南大学的组织机构代码为42820073-2,申请表中最后一项“企业基本情况”填写海南大学的基本情况,可从附件下载。

5.申请表中的“海口市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登记表”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的项目组成员,每人一张表,相片需扫描打印,不得粘贴相片代替。

6.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封面、项目申请表、附件目录、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附件排序应与附件目录一致,所有材料必须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建议统一用黄色),采用塑料封皮等其他方式装订的概不受理。为了让材料规范,封面采用固定的格式,可从此通知的附件下载。

7.申请表与附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3月2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申请表的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申请表等 联系电话:66293351 联系人: 游建华

E-mail: yjh505@126.com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0.03.02

附件: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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