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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0年06月01日 10:35

学校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2010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科技厅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托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资金用途

专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三、申报要求

重点实验室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于2010年6月12日前将《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一式4份报学校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学校统一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科技厅联系人:蒙巍、何明军 联系电话:65339913

学校联系人:张盛敏 66293351 E-mail:66293351@163.com

科研处

2010年6月1日

附件:2010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www.hainanu.edu.cn2010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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